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联系,地址: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169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纳溪区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社会稳定、提振发展信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各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95条,其中发布动态信息4426条,乡村振兴、教育、稳岗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应急管理等重大民生信息1065条,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等58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71条,其他信息1475条。督促办理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留言103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等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法制审核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办结18件,转下一年办理1件。行政复议2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定期会同区司法局对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4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其他文件24件,文件属性认定67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管理力度,根据工作实际,优化栏目设置,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管理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使信息分类更加准确、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强化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依托现有平台资源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传播渠道和办事服务便民通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核查整改、季度通报等机制,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的日常指导。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考评细则和可量化考评指标,优化量化考核标准,以考核促工作、以监督促落实,切实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仍需提高等。二是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和解读质量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区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关切,在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上狠下功夫,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加强指导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积极采用图表、视频等多元化政策解读模式提高解读质效,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