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14:39:2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联系(地址:纳溪区公正巷5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1186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分别通过纳溪门户网站、平安纳溪微信公众号、平安纳溪微博号、信用中国(四川)、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等多个平台累计公开信息21125余条,其中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300余条,信用中国(四川)9960 件,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79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471件,抖音公开信息56条,纳溪门户网站公开8条信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43条,问政四川3 件,麻辣社区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各警种部门民警进行了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及时。同时,充分利用各级网络媒体、“平安纳溪”微信、微博号以及各类办公阵地场所电子屏等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相关政策信息文件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全年,纳溪公安分局通过纳溪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户籍业务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1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为全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纳溪公安分局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纳溪门户网站纳溪公安分局相关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对涉及领导班子变化、班子分工调整等办事指南信息进行公开完善。此外,纳溪分局的“平安纳溪”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落实3名人员负责日常监管,并坚持贯彻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发布流程,从撰写、校对到签发,实行层层把关,确保“三审三校”制度落到实处。纳溪公安分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了工作指南要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沟通,推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二是提升公开实效。将监督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规范的重要依据。推动政务公开从“注重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从“被动公开”向“主动服务”转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定期对运行情况及已公开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问题,确保平台有序发展,并全力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00

行政强制

1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9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纳溪公安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微信公众号对个别重要信息转载发布较迟,存在临近逾期的情况;二是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学习不够,政务公开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在2026年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