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14:43:54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89号区政府大楼四楼;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45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国、省、市、区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围绕发展改革态势和群众关注关切的政府信息,主动加强政民互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一律实行主动公开。2025年,围绕发展改革工作职能,在价格调整、重大项目、行政执法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推动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其中涉及部门预决算5条,部门“三公”经费4条,收费项目7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16条,信用纳溪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持续健全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办理程序,形成登记、接收、转办、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信息答复积极响应、及时办理。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待发布信息必须经单位初审、领导复审、专人登记备案后才公开发布。及时公开并解读价格、信用等重要政策文件,提升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建设,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按要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对公开信息定期开展自查,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时效性、真实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晰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股室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参加各类工作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决策民众参与度较低、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网站部分栏目更新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重大政策决策阶段多渠道扩大民众参与度,加强信息发布规范审查,结合网站阶段性自查结果加强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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