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6:15:1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纳溪区麒祥路3号市民服务中心13楼;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656536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均无涉密事项。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条,占比18%;通过报刊、杂志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3条,占比6%;其他平台公开信息39条,占比7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区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强化信息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应用,及时更新信息,丰富平台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四川省审计厅门户网站、泸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相关股室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查看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三是跨股室信息沟通协同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发布流程,健全时效保障机制。细化各类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内容标准与更新时限,建立动态维护与提醒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发布。同时加强对重点信息、突发信息的响应与发布管理。二是丰富内容形态,提升信息呈现效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符合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增强信息可读性与公众获取体验。三是完善协同机制,推进信息互通共享。根据各股室职能定位,结合政策变化和实际需求,明确信息提供责任,推动形成业务协同、信息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