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1:50:4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2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159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纳溪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扎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条、传统公开载体信息8条;公开内容涉及常规工作动态、社会治理、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党风廉政建设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承办,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审查,做到依法依规发布及时公开信息和政策性文件;加强保密审核,做到在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5年,升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持续加强网上信访平台的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注重加强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网站平稳运行。目前,未注册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官方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开展监测审核,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前置审核和发布监测,切实提升公开准确率;及时公示全局各部门联系电话,对联系电话有变化的及时调整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强化问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相较于政务新媒体的覆盖面和阅读点击量,政府信息的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区政府网站、纳溪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广泛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政策法规及解读;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内容,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技能,组织各股室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发掘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