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22 11:24:13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云溪西路一段117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428106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64,其中政府采购信息938工作动态类10条、财政预决算财务类信息12、许可公示4件。全年办理网络问政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6件。办理政协提案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务,多重审核把关,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增强公开质效,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持续优化平台载体管理,实时更新和完善财税政策解读、金融信息、监督检查等栏目信息,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准确、权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进行“三校三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股室(中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的问题,做好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高效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对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也存在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相关文件政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强化举措,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支持力度,激发工作积极性,深化业务指导和交流培训。二是完善数据共享与安全机制。建立健全财税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提升财税数据的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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