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区住建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百梯巷20号 ;邮编:646300 ;联系电话:0830-428222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注重工作实效,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便民服务,积极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主要公开信息有我局职能机构、行政许可、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信访交办等信息,较好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在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促进法治机关建设、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9条。涉及行政许可56条,社会保障5条,预决算3条,“三公”经费2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乡村振兴1条,意见征集1条。各渠道信访交办534件,其中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382件,其他14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该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8日提出行政复议,目前案件属于结果纠正阶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强化效率意识,提升工作水平,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由经办人员、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发布的各项公开信息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做到应发尽发、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我局在基层政务专栏公开信息48条,其中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数据一致33条。我局未开设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不定期对政务网站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检查,督促局属相关股室及时提供需主动公开信息,按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动查找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全面。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还需提高。
我局将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改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便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促进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政务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