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2栋;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182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扎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条。其中,乡村振兴7条、社会保障4条、财政预决算5条、三公经费4条、行政执法1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条、安全生产3条、应急管理4条、环境保护1条、工作报告2条,办理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件,办理行政许可168条、书记市长信箱3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151条、网络问政69条,爱纳溪APP发布动态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注重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动态信息,坚决杜绝错敏信息、虚假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落实专人负责“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定期对发布内容开展“回头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准确。本部门未开设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落实。二是强化内部监督。长期坚持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对各股室、下属单位发布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信息标题、发布时间、发布人等,便于随时查阅追溯和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分析统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依据。本年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按规定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在具体工作中仍有部分工作需要改进提升,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案例分析等,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策掌握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力度。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