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西路一段26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42921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3条,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6条,传统形式公开687条。内容主要涉及乡村振兴、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业务知识、公示公告、部门预决算、意见征集、规划信息等方面。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村振兴信息98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财政资金信息18条,业务知识信息46条、部门预决算3条、发展规划25条、意见征集5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4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8件。处理行政许可131件,行政处罚2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多重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增强公开质效,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结合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上门宣讲等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发布涉农补贴、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振兴等相关信息,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准确、权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及时整改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的问题,并对通报中其他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好举一反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有效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对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也存在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相关文件政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2025年,我局将做好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工作,熟悉系统操作,提高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及信息公开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认真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