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现公布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执行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冠山路43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22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水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5条,占比50%;通过报刊、公示栏、宣传点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5条,占比50%;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信息47条,财务类信息8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1件,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16件,网络问政6条,爱纳溪APP发布动态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要求对民政工作动态、乡村振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公开,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查”制度的工作流程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及时加强网络问题排查整 治工作,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内容,做到公开与更新同步进行。持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定期维护、更新平台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未开设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工作部署,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审核和日常监督,日常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开展2024年度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情况专项检查。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经办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性还需丰富,解读质量仍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和监督,持续提升各股室(站)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围绕社会关注,有针对性地确定解读重点,在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