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冠山路16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0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条。人民日报等传统主流媒体渠道发布信息153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健康纳溪”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35.49万余份;公开行政许可2313件,行政处罚公开办件17件;财政信息49条,公共卫生类信息29条,业务知识信息1条;公开办理书记区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7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99件、网络问政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到政府网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并认真实施,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健康纳溪”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更新涵盖公共卫生、业务知识库、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卫生健康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指导相关股室开展业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信息公开后及时进行复核,确保信息无误。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结果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尚需完善,对工作的推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更新和发布的时效性,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