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纳溪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1:08:32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凯阁路17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88605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运用多载体、多方式,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4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8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34条;政务新媒体“法润云溪” 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纳溪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主动公开涉及与司法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法制审查机制的作用,提高政府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主动上传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系人,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维护,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二是利用场所公开、宣传资料公开、公共媒体公开、网络公开等,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新媒体栏目设置合理规范,群众浏览信息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上传发布,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工和具体步骤,确定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举报投诉等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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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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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提高公众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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