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09:18:01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3段2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540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力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广大企业与群众办事的全过程,推进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548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4条,传统信息公开渠道公开信息37条,财政信息3条;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6474件(含求助件6018件,投诉件297件,咨询件115件,建议意见件23件,表扬件11件,举报件1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落实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主动自查自纠,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渠道泄露。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不断加强维护管理,不断丰富平台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同时加强与中国网、省政府官方网站、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爱纳溪”等媒体平台合作交流,统筹利用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等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有效方式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及时、有效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容发布和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属性认定准确、信息发布及时、事后监管到位,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及时、有效。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及时做好舆情风险监测、研判及处置预案,要求各股室(中心)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法定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在法定期限内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存在短板,解读形式单一,多元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三是业务人员水平存在不足,人员变动频繁,缺乏专业性。

改进措施:一是补齐政策解读短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利用图表、生动有趣的短视频等,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政策内容。二是借鉴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持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组织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加强业务沟通交流,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