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0 09:00:2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www. 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0691)。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制作和公开流程,健全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19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268条(包含新闻类信息),占比99.42%;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71条,占比0.58%。

2.解读情况。针对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35条,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0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开展在线访谈9期、网上调查征集46次,回应信息2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2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件予以公开、占比50%,1件予以部分公开、占比50%。

(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公开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充实、时间及时、重点突出。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集中公开社会民生、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等方面信息,让办事服务更透明,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二是筑牢信息公开基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技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三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开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保密审查机制。

(五)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信息。通过区长信箱、政务访谈、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政府网站栏目,积极征集社情民意,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反馈和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起到了政民互动的良好沟通效果。

(六)监督保障情况。根据“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定期开展网上巡察,对公开内容明显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正,对长期未更新的栏目,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部门限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广度、深度不够和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今年着重进行以下改进:是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专业能力。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高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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