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发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9 11:02:19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www. 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楼四楼;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457)。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职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根据条例精神和市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股室,确保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8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6条,占比97%;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2条,占比3%。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固体废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准入等信息5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开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稳妥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1条。

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本年度无此类信息公开。

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条。

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44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6条。

2.解读情况。本年度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0条。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2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8项,公开办理结果8条;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泸州市),公开项目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等立项审批信息共425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6条;通过信用泸州网站公示行政许可11271条、行政处罚数量983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19

0

行政强制

0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项目本身的数量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3.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二是重大项目、物价收费、规划计划等信息内容公开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各股室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责任意识,确保准确界定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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