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地址:纳溪区东升街道兴业路48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030)。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我局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工作领导,健全公开组织,完善公开制度,搭建公开平台,突出公开重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周密部署、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由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各股、室、所(队)、中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查询等工作的管理。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多次组织各股、室、所(队)、中心负责人和信息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服务窗口,在我局政务大厅专设窗口设置统一的政务公开专栏,将公开内容上墙予以公布,印发办事指南小册子、卡片、宣传资料单等,供群众索取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2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22条,占比99%;本年度,我局未开设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5条,占比1%。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2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25条。
二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65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85条。
2.解读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区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4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件、政协提案和答复5件,开展在线访谈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无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8744条,历年累计归集公示企业相关信息18377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办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同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2020年度通过四川新闻网首页发布153 篇、四川新闻网泸州频道发布203篇、纳溪门户网站67篇、泸州市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67篇等渠道,对我区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舆论宣传。
(七)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工作,对省、市、县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0 | 84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0 | 23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96 | 增4 | 237 | |
行政强制 | 31 | 0 | 1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项目本身的数量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08.7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模式载体不够丰富,公开渠道的针对性不强,与公众互动信息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探索创新并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纳溪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nax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