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8 10:41:58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45号1栋附105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3172)。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区审计局利用干部职工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会议要求,一是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明确相关股室和具体经办人员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抓好抓实;三是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向干部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将《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1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2条,占比81%;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6条、占比11%;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3条,占比9%。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2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0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3条。

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

四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6条。

2.解读情况。无。

3.回应关切情况。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无。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无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

(七)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上网信息审查审批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9.5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所占比重过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不足。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