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5 10:48:25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分局联系(地址:纳溪区公正巷5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4118608)。

一、总体情况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纳溪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加强对分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的协调指导,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134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19条,占比10.0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8182条、占比89.9%,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82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8000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33条,占比0.04%。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扶贫攻坚、财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6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15条。

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贫困县脱贫摘帽、“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7条

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6条,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17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72条。

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4条。

2.解读情况。2020年无。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件18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2件、政协提案和答复1件,回应信息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无。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8项,公开办理结果902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1383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区公安分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公安分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应用区政府统一开发的泸州市纳溪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分局对“平安纳溪”官方微信、微博安排2名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对公开信息的日常编辑、发布,留言回复等工作进行办理。截至目前,“平安纳溪”微信粉丝2.2W余人,微博粉丝2.4W余人。

(七)监督保障情况。

分局设立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制定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对公开信息由经办部门初审,分局信息公开办、保密办复审,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确保公开信息从内容和保密等各方面符合《条例》及保密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1

9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9

0

12

行政强制

24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00.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1

3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与2019年相比,主推方向仍是微博、微信等平台,但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上进步较大,更新数量和类型大幅提升,虽与群众的期望、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在2021年,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强在纳溪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提升公开数量与质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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