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12 17:21:55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http://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友谊路237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3055)。

一、总体情况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局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机构职能类信息、办事事项类信息梳理等工作,及时更新一些过时或者失效的信息和文件,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维护和保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8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8条,占比100%。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及执行情况,健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证明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诚信执业、“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2条。

二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

三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3条。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区统计局编印《统计月报》、《纳溪统计年鉴》、《纳溪统计公报》约841份。及时公开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并加强对GDP、农业、工业、能源、交通、固定资产、国内贸易、财政、金融、对外经济、人民生活、市场物价等情况作详细解读,为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纳溪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供更加全面的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土地使用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积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积极按照“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外网公开的功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为公众提供时效性较强、方便快捷、科学规范的统计信息,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工作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高度重视,抓好平台建设。做好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中区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把好公开内容审核关,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同时,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主动公布权威统计数据、传播统计知识、弘扬统计文化,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2、实事求是,完善公开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简明易懂、突出重点、规范运作”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等职能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3、加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对全区统计工作开展、政策法规执行及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有效监督,协助各部门做好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使我区统计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http://www.nax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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