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210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1590)。
一、概述
2018年,区信访局(原区委群众工作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信息。2018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财政类3条,占100%。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2.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5.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区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区信访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数量不多。
改进措施:制定年度公开计划,提前规划布局,对公开信息任务进行进一步分解,拓展公开范围;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合理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相关规定,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类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是否涉密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及时上网公开。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公开。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年公开信息3条,按规定时间在信息形成后及时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根据公开范围,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及时公开年度预算等,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同时,按照制度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并针对部分信息和内容变更的情况及时修改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情况
根据信访领域特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建立“纳溪信访”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一、概述
2018年,区信访局(原区委群众工作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信息。2018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财政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财政类3条,占100%。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2.通过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5.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未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区信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区信访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数量不多。
改进措施:制定年度公开计划,提前规划布局,对公开信息任务进行进一步分解,拓展公开范围;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严格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合理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根据《泸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相关规定,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类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是否涉密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及时上网公开。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规范公开。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年公开信息3条,按规定时间在信息形成后及时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根据公开范围,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及时公开年度预算等,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同时,按照制度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并针对部分信息和内容变更的情况及时修改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等情况
根据信访领域特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建立“纳溪信访”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泸州市纳溪区信访局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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