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凌菡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冠山路16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042)。
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等职能股室负责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比2017年增加137条。其中,概况类9条,占3.9%;计划总结类3条,占1.3%,其他类214条,占94.8%。
2018年,区卫计局按照“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向社会公众通报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卫生计生资讯、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
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开展落实不够,有时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不断深化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充实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在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8年,区卫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惠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已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办理结果。
四、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
无需要公开的相关事项。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凌菡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冠山路16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2042)。
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等职能股室负责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比2017年增加137条。其中,概况类9条,占3.9%;计划总结类3条,占1.3%,其他类214条,占94.8%。
2018年,区卫计局按照“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推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向社会公众通报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卫生计生资讯、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
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开展落实不够,有时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继续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不断深化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定期开展自查和抽查,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充实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在狠抓落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8年,区卫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惠民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力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已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办理结果。
四、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
无需要公开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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