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凯阁路3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886052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区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全会精神,深入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密切联系群众需求,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加强了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公室。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具体实施该项工作,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对网站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浏览,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加强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深化公开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例、精神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62条,占95.8%;财政类2条,占1.25%,公式公告类3条,占1.7%,其他类2条,占1.25%。 1.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和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 2. 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此项情况。 3. 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此项情况。 4. 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此项情况。 5. 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此项情况。 6. 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张贴栏,公开信息52条,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此项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此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全年的信息公开数量较去年增加了62条,但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所占比重过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不足。2.信息公开形式上比较倚重公众信息网,对其他公开形式利用不足,公开方式较为单一。 改进措施:1.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了解本单位动态,梳理应公开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全方位进行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多样性。2.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继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基础上,更多地运用信息公开栏等渠道,并在一楼大厅增设一块电子显示屏,增强信息公开效果,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反映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做到有新信息及时更新,有新办法及时发布。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局机关各股室是区司法局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媒体发布。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涉事责任股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 (四)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达标的股室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此项情况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无此项情况 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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