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推行重大决策与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开展政务公开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等4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百梯巷20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222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82条,其中,计划总结类2条,占1.1%;规范性文件类12条,占6.6%;工作动态类75条,占41.2%;财政类26条,占14.3%,其他类67条,占36.8%。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2018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8条,占总公开数的42.9%,同比增长4.2%。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收到反映的问题45件,其中,问题类别包括,咨询类问题36件,投诉类问题9件;受理形式方面,直播受理问题42件,工作室受理3件;处理情况方面,承诺自办处理9件,现场解释解答30件,配同有关部门办理6件。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设置公开查阅点。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区政府公共微博、微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2条。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编印简报、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上的统一安排,进行了及时、高效地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对照政务公开规定内容要求,逐项狠抓落实,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布时间及时、渠道规范、数据准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担3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任务落实,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并以提案为指引,全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31件建议提案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结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均实现100%,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建议、提案办理回复情况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方面的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创新务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下达到责任股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把关,确保安全公开。坚持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规定,定期收集、整理和发布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开的信息均履行审核程序和保密审查,全年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发生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况,未出现泄密事故。
(三)突出重点,规范内容。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确保规定内容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根据住建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租房配置、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内容。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四)创新载体,及时公开。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为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分别在局机关和政务大厅住建窗口分别设置公示栏和公示牌,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和工作时限等属于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收群众监督。二是开展咨询服务。结合“法制宣传日”、 “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有效促进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等网站,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82条,其中,计划总结类2条,占1.1%;规范性文件类12条,占6.6%;工作动态类75条,占41.2%;财政类26条,占14.3%,其他类67条,占36.8%。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2018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8条,占总公开数的42.9%,同比增长4.2%。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收到反映的问题45件,其中,问题类别包括,咨询类问题36件,投诉类问题9件;受理形式方面,直播受理问题42件,工作室受理3件;处理情况方面,承诺自办处理9件,现场解释解答30件,配同有关部门办理6件。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设置公开查阅点。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区政府公共微博、微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2条。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编印简报、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上的统一安排,进行了及时、高效地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对照政务公开规定内容要求,逐项狠抓落实,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布时间及时、渠道规范、数据准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担3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我局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任务落实,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并以提案为指引,全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31件建议提案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结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均实现100%,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建议、提案办理回复情况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方面的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创新务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部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下达到责任股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跟踪督办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把关,确保安全公开。坚持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规定,定期收集、整理和发布政务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开的信息均履行审核程序和保密审查,全年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发生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况,未出现泄密事故。
(三)突出重点,规范内容。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确保规定内容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根据住建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公租房配置、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内容。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四)创新载体,及时公开。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为便于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分别在局机关和政务大厅住建窗口分别设置公示栏和公示牌,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将审批项目、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和工作时限等属于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收群众监督。二是开展咨询服务。结合“法制宣传日”、 “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有效促进各项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等网站,qq群、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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