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9 00:00:00 【字体: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安富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2032)。  

  一、概述

  2017年,区安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信息。2017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区安监局分工、计划总结、公文、工作动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计划总结类4条,占3.2%;法规公文类78条,占62.9%;工作动态类23条,占18.5%;人事类1条,占0.8%;财政类4条,占3.2%;行政执法类11条,占8.8%;其他类3条,占2.4%。

  1.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月6日,参加阳光政务“线上问政”节目,收集群众咨询22件,办结率达100%。   

  4.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

  5.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未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6.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17年未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区安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区安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合理。

  改进措施:提前规划,合理布局,选人员到政务信息公开办学习,召开机关单位职工培训会集中培训,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股室,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提高公开时效,保证发布信息构成更加合理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制度。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局组织学习《条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严格审查,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是否涉密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程序及时上网公开;根据工作任务分工,印发了《区安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将政务信息分配到人头,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积极报送信息,以保障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领导知、同事知、群众知。

  二是主动作为,按时公开。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全年公开信息124条,按规定时间在信息形成后及时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根据公开范围,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6个方面内容,及时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信息、2017年度预算收支、预算编制情况说明等,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同时,按照制度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并针对部分信息和内容变更的情况及时修改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三是强化宣传,做好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政策解读,推进网上咨询、隐患举报等,以丰富的解读形式,有针对性的解读相关问题,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同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热点、安全生产常识、安监工作动态及时辟谣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并及时、主动向代表、委员公开办理结果,满意率100%。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监管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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