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巷3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11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纳溪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条例》、《泸州市政务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8〕3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将政府信息工作工作纳入本科室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建立各科室负责人负总责、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和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2、严格依法办事。实行“谁公开谁负责”,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要求公开的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对涉密的信息均不随意公开,对较为敏感的信息做到慎重处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化、极端化操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纳溪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分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公安分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8条。其中,概况类1条,占0.03%;计划总结类1条,占0.03%;法规公文类1条,占0.03%;工作动态类3459条,占99.74%;人事类0条;财政类4条,占0.11%,其他类2条,占0.06%。
1.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通过纳溪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87条。
2. 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召开由主要负责通知产检的新闻发布会3次。
3. 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参加阳光政务热线1次。
4. 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行政审批、出入境)年内接待公众公开查阅政府信息10000余条次
5. 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通过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2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
6. 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6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办理答复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
2017年,无公众向我局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涉及秘密文件、个人隐私、属本单位内部文件等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范围的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信息不予公开程序要求进行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发布信息中法律法规类和人事变动类较少。
2、改进措施:在2018年将加大法律法规类和人事变动类的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突出重点工作领域信息,贴近群众想要了解的方面。同时,丰富发布信息种类,提高发布效率,更开更好的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7〕125号)和《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7〕210号),全力推进财政收入与支出、区本级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服务,重点对照政务公开内容,逐项狠抓落实,确保财政信息公布及时、公布渠道规范、公布数据准确,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7年,我局共清理确定行政权力共921项:其中行政处罚805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检查51项,行政奖励16项,其他行政权力25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承担8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主办4件,协办4件。我局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任务落实,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了提案办理任务,并以提案为指引,全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我局实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