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8 00:00:00 【字体:
  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

  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纳溪区冠山路43号纳溪区水务局办公室;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2213)。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上网发布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审批后,方能网上发布。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其中,概况类2条,占0.8%;计划总结类2条,占0.8%;法规公文类4条,占1.8%;工作动态类126条,占48%;人事类1条,占0.3%;财政类4条,占1.5%;行政执法类1条,占0.3%;其他类120条,占46%。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无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通过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区政务中心公共平台查阅系统、四川省行政审批运行平台3个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无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尺度把握存在一定困难。

  下一步,区水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着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水利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民生水利项目进展情况、建议提案办理以及水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等关系民生问题的信息,进行深入公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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