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国土资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纳溪区云溪西路175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428097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永康为组长、分管领导李模楷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信息审查。建立了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提高信息的准确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落实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流程、工作动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应予公开的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比2015年多2条,增长1%。其中,计划总结类5条,占2.5%;人事类1条,占0.05%;财政类5条,占2.5%;其他类58条,占29.3%,规范性文件类122条,占62%,工作动态类4条,占2.5%。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我局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
201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