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9 00:00:00 【字体:
  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6 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罗桂锋联系(地址:纳溪区统计局;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3055)。

  一、概述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提升统计整体服务水平的基础手段和主要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伍炀多次专题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为切实加强领导,2015年区统计局调整了工作领导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伍炀任组长,副局长陈英华、纪检组长符磊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罗桂锋、何启英两位同志负责日常事务,确保信息工作时时有人抓。

  2.进一步加强培训,强化全局理论知识提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学习和培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落实责任,规范建立工作程序。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了编制原则、内容、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梳理方式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强化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网络技术支撑等问题,执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制度,坚持上网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严格的审核程序。

  (二)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

  我局政府信息实行全面公开,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指南中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目录中包括了行业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法规公文、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法规公文类信息13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2015年,区统计局共答复社会公众电子邮件咨询2件,共接待电话咨询31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同时,加快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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