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纳溪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财政局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张燕联系(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财政局;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1065)。
一、概述
主要包括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要求内容具体、数据翔实、分析准确、重点突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比2014年多16条,增长32%。其中,概况类3条,占4%;计划总结类2条,占3%;法规公文类10条,占15%;工作动态类33条,占49%;人事类1条,占0.1%;财政类3条,占4%,其他类6条,占24.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无公众向我局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涉及涉密文件、个人隐私、属本单位内部文件和内部工作信息等属于《办法》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范围的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信息不予公开程序要求进行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无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信息公开形式和时效性上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展和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工作动态。
(二)建立配套考核和监督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财政局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张燕联系(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财政局;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1065)。
一、概述
主要包括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采取措施、取得成效。要求内容具体、数据翔实、分析准确、重点突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比2014年多16条,增长32%。其中,概况类3条,占4%;计划总结类2条,占3%;法规公文类10条,占15%;工作动态类33条,占49%;人事类1条,占0.1%;财政类3条,占4%,其他类6条,占24.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无公众向我局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涉及涉密文件、个人隐私、属本单位内部文件和内部工作信息等属于《办法》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范围的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信息不予公开程序要求进行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无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信息公开形式和时效性上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拓展和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工作动态。
(二)建立配套考核和监督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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