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减免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地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纳溪区胜利街61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4210365)。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区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范畴,全力推进。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由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为责任科室,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其他股室共同参与,并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税务所、稽查局、区局各股室,做到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认真贯彻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泸州市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强调要求机关各股室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继续加强纳溪区地税局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强化信息的发布水平,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造良好的宣传阵地。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主要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重点企业、重点纳税人开展税收知识培训,重点宣传企业所得税以及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法规,帮助纳税人理解和贯彻新的税收政策;在日常宣传工作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支持税收工作;通过12366热线、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并通过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日常税收宣传等通过宣传资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政策。
(三)明确职能,规范流程
我局认真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运转顺畅。对于向社会进行公开的事项,责任股室或单位负责提供公开的信息内容,一般事项由股室或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查后予以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责任股室或单位应当报区局领导审定后方可公开。对内部进行公开的,责任股室负责提供公开的信息内容,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查后予以公开,重要事项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开,特别重大事项应当再报区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公开。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时限前报送审核人审核后由信息提供部门及时公开。
(四)创新载体,拓展渠道
一是完善纳溪地税局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纳溪地税局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机关各股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人或信息员,明确分工,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
三是发挥公共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各类涉税信息,特别是宣传政务公开信息,继续扩大影响,增加信息覆盖范围。
四是优化规范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公开内容,这些举措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受到了群众好评。
(五)强化监督,落实任务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本着促进工作、务实有效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对工作开展出色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的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股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呈局领导审定后发布。高度重视各方意见,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73条,占93.6%,概况类1条,占1.3%,计划总结类3条,占3.8%,其他类1条,占1.3%。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4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12366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六)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对申请的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减免情况
切实抓好国家税收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部门配合,结合落实民生工程,切实关注民生,扶助民众,做好服务工作。2015年,全区共计减免地方各税2555万余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案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税收政策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区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范畴,全力推进。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由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为责任科室,信息中心提供技术保障,其他股室共同参与,并落实专人具体承办、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税务所、稽查局、区局各股室,做到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认真贯彻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泸州市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强调要求机关各股室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继续加强纳溪区地税局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强化信息的发布水平,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造良好的宣传阵地。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主要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重点企业、重点纳税人开展税收知识培训,重点宣传企业所得税以及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法规,帮助纳税人理解和贯彻新的税收政策;在日常宣传工作中,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政策,支持税收工作;通过12366热线、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并通过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日常税收宣传等通过宣传资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政策。
(三)明确职能,规范流程
我局认真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运转顺畅。对于向社会进行公开的事项,责任股室或单位负责提供公开的信息内容,一般事项由股室或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查后予以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责任股室或单位应当报区局领导审定后方可公开。对内部进行公开的,责任股室负责提供公开的信息内容,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查后予以公开,重要事项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查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公开,特别重大事项应当再报区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公开。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时限前报送审核人审核后由信息提供部门及时公开。
(四)创新载体,拓展渠道
一是完善纳溪地税局门户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纳溪地税局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机关各股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人或信息员,明确分工,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
三是发挥公共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各类涉税信息,特别是宣传政务公开信息,继续扩大影响,增加信息覆盖范围。
四是优化规范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公开内容,这些举措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受到了群众好评。
(五)强化监督,落实任务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本着促进工作、务实有效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对工作开展出色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的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股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呈局领导审定后发布。高度重视各方意见,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73条,占93.6%,概况类1条,占1.3%,计划总结类3条,占3.8%,其他类1条,占1.3%。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4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0条。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12366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六)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对申请的答复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减免情况
切实抓好国家税收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部门配合,结合落实民生工程,切实关注民生,扶助民众,做好服务工作。2015年,全区共计减免地方各税2555万余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案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税收政策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1日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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