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01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82032)。

  一、概述

  2015年,区安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信息。2015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简介及分工、计划总结、公文、工作动态、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等。   

  (一) 领导重视

  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学习《条例》作为政治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严格审查,落实专人负责,按照程序及时上网公开。

  (二)落实责任

  一方面,分配政务信息到人头,要求每位干部职工都要积极报送信息,以保障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领导知、同事知、群众知。另一方面,落实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健全制度

  严格遵守《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比2014年多7条,增长4.35%。其中,计划总结类6条,占3.57%;法规公文类108条,占64.29%;工作动态类20条,占11.90%;财政类5条,占2.98%,其它类29条,占17.26%。

  (一)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通过阳光政务热线公开政府信息。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安监局互联网网站(www.lzsnxqaqjgj.gov.cn)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70条,通过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区安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信息重点不够突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2016年,区安监局将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认真梳理重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重点,按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狠抓信息公开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全面探索,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提高公开时效,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公开、更透明、更高效,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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