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食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熊苑淇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3217)。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统一思想,加强重视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了《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分解落实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泸纳食药监办〔2015〕36号),我局印发了《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落实“三深入三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各项信息的报送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个股室,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股室报送,领导审签、办公室公示存档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并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台账,对信息的公开时间、公开范围、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信息类别和落实情况等作了详细记载,并做好公示信息的存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2条,比2014年多144条,增长24%。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全年我局通过该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159条,比2014年多28条,增长17.6%。其中,概况类3条,占1.88%;计划总结类2条,占1.25%;法规公文类54条,占33.06%;工作动态类36条,占22.64%;财政类5条,占3.1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类54条,占33.96%,其他类3条,占1.88%。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客观、规范。54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18条内容为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情况;10条为白酒、肉及肉制品的专项整治情况;16条为小餐饮升级改造、学校及周边摊点整治、散装食品贴标、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情况等信息;10条为政策法规宣传及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2.通过“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我局官方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曝光台”、“科普宣传”、“办事指南”、“合理用药”等栏目,2015年全年于该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占34%;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3.8%;政务公开类信息39条;占25%;示范创建类信息8条,占5.1%,科普宣传类10条,占6.4%;办事指南类12条,占7.7%;合理用药类7条,占4.5%;其余类信息21条,占13.5%。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存在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上线问题19项,其中包含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执法五个环节的问题和详细解答。全年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接到来电咨询1例,已及时回复。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6个查阅点,全年主动公开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毒性药品购用审批》、《特殊药品审批》和《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五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服务告知、流程咨询、文书资料下载等信息492条,提供查阅1080人次。
(五)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还通过局机关和各镇(街道)食药监所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公示栏共张贴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其中,局机关公示栏共公示人事任免、党费收缴、报刊订阅、捐款捐物、作风整顿等信息112条;各镇(街道)食药监所公示栏公示信用评级、消费警示、政务公开等工作信息15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网站信息内容量还不够充分。
2.公开的实效还有待加强。
3.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
2.范信息的录入,让信息的分类更加规范合理,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局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统一思想,加强重视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府下发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制定了《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分解落实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泸纳食药监办〔2015〕36号),我局印发了《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落实“三深入三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各项信息的报送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个股室,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股室报送,领导审签、办公室公示存档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并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台账,对信息的公开时间、公开范围、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信息类别和落实情况等作了详细记载,并做好公示信息的存档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2条,比2014年多144条,增长24%。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全年我局通过该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159条,比2014年多28条,增长17.6%。其中,概况类3条,占1.88%;计划总结类2条,占1.25%;法规公文类54条,占33.06%;工作动态类36条,占22.64%;财政类5条,占3.1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类54条,占33.96%,其他类3条,占1.88%。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客观、规范。54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18条内容为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情况;10条为白酒、肉及肉制品的专项整治情况;16条为小餐饮升级改造、学校及周边摊点整治、散装食品贴标、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情况等信息;10条为政策法规宣传及食品安全风险警示。
2.通过“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我局官方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曝光台”、“科普宣传”、“办事指南”、“合理用药”等栏目,2015年全年于该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占34%;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3.8%;政务公开类信息39条;占25%;示范创建类信息8条,占5.1%,科普宣传类10条,占6.4%;办事指南类12条,占7.7%;合理用药类7条,占4.5%;其余类信息21条,占13.5%。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存在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上线问题19项,其中包含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执法五个环节的问题和详细解答。全年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接到来电咨询1例,已及时回复。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6个查阅点,全年主动公开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毒性药品购用审批》、《特殊药品审批》和《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五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服务告知、流程咨询、文书资料下载等信息492条,提供查阅1080人次。
(五)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还通过局机关和各镇(街道)食药监所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公示栏共张贴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其中,局机关公示栏共公示人事任免、党费收缴、报刊订阅、捐款捐物、作风整顿等信息112条;各镇(街道)食药监所公示栏公示信用评级、消费警示、政务公开等工作信息15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务网站信息内容量还不够充分。
2.公开的实效还有待加强。
3.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
2.范信息的录入,让信息的分类更加规范合理,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局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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