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纳溪区质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http://220.166.95.76/zfxxgk01/Department.aspx?value=92337837)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区质监局联系(地址:纳溪区紫阳路220号;邮编:646000ⅹ;联系电话:0830-4215818)。
一、概述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全年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从以往单纯公开信息、简报,到公开我局印发的文件、通知;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通本局公众信息网站,开设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比2014年多16条,增长19%。其中,概况类4条,占4%;计划总结类4条,占4%;法规公文类8条,占9%;工作动态类58条,占70%;人事类2条,占2%;财政类1条,占1%。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为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类文件公开力度,加强网站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内容更加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
区质监局
2016年1月29日
年 度 报 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http://220.166.95.76/zfxxgk01/Department.aspx?value=92337837)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区质监局联系(地址:纳溪区紫阳路220号;邮编:646000ⅹ;联系电话:0830-4215818)。
一、概述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全年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从以往单纯公开信息、简报,到公开我局印发的文件、通知;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通本局公众信息网站,开设工作动态、办事指南、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比2014年多16条,增长19%。其中,概况类4条,占4%;计划总结类4条,占4%;法规公文类8条,占9%;工作动态类58条,占70%;人事类2条,占2%;财政类1条,占1%。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为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类文件公开力度,加强网站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内容更加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
区质监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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