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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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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6 12:27:47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 阅读: 次

泸市府布〔20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0:00

二、试鸣范围

泸州市各县(区)城区

三、试鸣信号

(一)预先警报:10:00至10:03,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10:05至10:08,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10至10:13,持续鸣响3分钟。

四、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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