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联动巡察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联动巡察。7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纳溪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
(一)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逐条分解,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层层压实“一岗双责”责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约谈相关人员48人次,制定完善制度10项,注重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将责任细化到岗到人。带头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破解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难点问题,以“头雁效应”带动全局攻坚。主持召开警示教育、意识形态研判、党建专题研究等,听取巡察整改相关汇报,将整改责任压力贯穿于管党治党和业务工作全过程,有力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聚焦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并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制定重点企业减排措施潜力清单。督促纳溪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加快建设,常态化开展巡河、查河、治河。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日常监管,强化雨污管网、泵站的巡检维护。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企业问题清单。二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排查核实。紧盯重点监管单位“无废四川”平台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台账,结合环境统计执法检查、环境统计季报和执法“双随机”等工作对存在问题企业固体废物情况进行核查。组织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参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固废管理培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印发《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开展应急辐射监测设备操作培训,有效提升参训人员的设备操作能力和应急响应水平。三是印发《泸州市纳溪区施工扬尘和道路积尘攻坚整治方案》,开展建筑工地喷淋雾炮、裸土覆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扬尘防控措施监督检查,完善发现问题和整改处理闭环机制。2025年以来组织参加生态环境监测、检验检测统计、资质认定规范等培训5次,有效提升中心监测能力。我单位职工在川滇黔三省生态监测技能大赛上取得前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并建立台账,加强日常监督,对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线索进行核实。印发《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办理制度》,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增加案卷评查节点,建立《环境问题整改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及时有效。
2.针对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2025年已谋划申报7个中省资金项目。开展项目服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促进招商引资、建设项目落地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体质增效。依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建立技术专家咨询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专业技术保障。二是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使用宣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并加强环评审批全过程监督,杜绝权力寻租风险。组织开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审核抽查工作。开展排污许可相关制度的系统学习,对排污许可的审查复核、执行报告审核等进行专业培训。三是组织召开非甲烷总烃仪器使用培训,对非甲烷总烃监测规范、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法标准、非甲烷总烃FID检测法标准、仪器操作规范等开展教学,提升非甲烷总烃项目的监测能力。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出入库记录、巡查记录、维护记录;清理失效物资。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专项行动,建立“采购—使用—处置”全周期电子台账。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登记、使用、处置等全流程规范。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帮扶检查;依托泸州市环保门诊平台,对监管单位开展“体检式”帮扶。修订《信访办理制度》,完善办理—审核流程,确保重复信访得以妥善处理,回复内容质量有效提升。
3.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问题。一是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二是开展干部队伍结构专项分析,建立重要岗位备选人才库,通过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汇报,完成纳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纳溪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补充。三是印发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意识形态方面重要文件开展学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制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印发实施《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新闻宣传内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在党组会、职工会上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实施《关于推进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局党组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进一步压实,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深度排查,全局干部职工全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自查自纠台账。组织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在2025年集中年休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对新婚同志办理婚宴事宜,由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并发放提醒卡,要求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还需加强问题。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正风肃纪检查。组织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监管,积极与纪检组沟通协作,开展廉政教育。对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6.针对依法廉洁用权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完善审签流程图,建立多级审签机制。印发《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建立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印发《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印章全过程管理。制定印发《纳溪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职能职责。按照《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中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完善。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新标准。
7.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治“四风”不彻底问题。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文件及时进行学习,掌握最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明确专人核算公积金,重点关注审核新入职和调薪等人员的公积金变动情况。修订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公务用车派车申请和公务用车台账。对驾驶员开展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要求,严禁公车私用,增强驾驶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修订公务接待规定,在职工会上学习,严格公务接待报销票据审核把关。对全体职工开展办文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与规范、综合文稿写作、保密常识等内容,有效提升干部职工公文处理能力与文字综合水平。严格实行发文总量控制,严格发文审批,严禁重复发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8.针对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在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要点并印发全局实施。开展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严格落实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党组书记、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必述党建。组织党支部委员学习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按要求完成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今年已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2次。
9.针对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有差距问题。制定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及时开展平时考核测评。根据全局干部队伍结构情况,补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人员1名。
10.针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还有不足问题。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制定《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服务中心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完成职级、专业技术晋升。组织对年轻干部谈心谈话,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奋进力量。制定2025年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经济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业务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学习16次。制定《退休职工服务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服务。组织重阳节退休职工座谈会,及时解决退休职工关心问题。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1.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建立巡察整改“三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开展每月调度,针对整改时限即将到期的问题及时下发警示函,督促责任部门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销号办法上报销号资料。更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规则。制定水质提升整治方案,已明确整治时间、措施、责任人,加大帮扶调度力度。加强对纳溪区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保护力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督促整改。通过环保夜市、生态日活动等开展了环境保护宣传,发出宣传单4600余份。对历史遗留往来款进行清理并将往来款清理结果报区审计局。
三、注重长效治理,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问题不解决不松劲。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建章立制、久久为功,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和解决管党治党中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四风”问题常抓不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建章立制与成果固化。紧扣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不断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法路径,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破解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难点堵点,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0—4280298;
邮政信箱:泸州市纳溪区百梯巷20号;电子邮箱:nxhbjbgs@126.com
中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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