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泸纳府办函〔2017〕26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工作有序推进,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区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谭荣兵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蔡宗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陈小平 副区长
游 彦 副区长
张 巍 副区长
委 员: 邹 宏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杨同琼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玉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 兵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昌龙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索 勇 区委编办主任
苟永和 区发改局局长
刘永强 区经科局党组书记
杨文政 区教育局局长
蒋 宇 区民政局局长
刘 宾 区司法局局长
詹 进 区财政局局长
孔智勇 区人社局局长
杨光华 区住建局局长
杨 刚 区城管局局长
陈 敏 区农业局局长
黄烈忠 区林业局局长
桂通平 区文旅局局长
赵学忠 区卫计局局长
曾华锋 区环保局局长
王 波 区食药监局局长
黄树荣 区工商局局长
唐 奎 区质监局局长
王 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食药监局局长王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食药监局副局长胡天璧、曾利明、刘蓉,区农业局总农艺师任廷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辉兼任。同时,原泸州市纳溪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的相关职能并入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