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扬2016年度社会治理示范镇的通报
泸纳府函〔2016〕54号
2015年以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依法治区为指导,以平安纳溪为目标,扎实开展“社会治理示范镇”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基本达到社会治理要求的示范镇。为全面推进我区社会治理示范工作,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效应,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大渡口镇、白节镇、护国镇为社会治理示范镇。
希望被命名表扬的示范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营造平安有序的法治环境,深化平安纳溪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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