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6-03-25 00:00:00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 2016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目标任务表

2. 2016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考核计分办法

3. 《要情专报》示范稿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24

附件1

2016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目标任务表

单  位

政务信息总任务分数

调研文章任务

(篇)

合计

信息采用分数

报送分数

大渡口镇

10

6

4

1

新乐镇

10

6

4

1

棉花坡镇

10

6

4

1

龙车镇

10

6

4

1

丰乐镇

10

6

4

1

白节镇

10

6

4

1

天仙镇

10

6

4

1

渠坝镇

10

6

4

1

护国镇

10

6

4

1

打古镇

10

6

4

1

上马镇

10

6

4

1

合面镇

10

6

4

1

永宁街道

10

6

4

1

安富街道

10

6

4

1

东升街道

10

6

4

1

区监察局

5

3

2

1

区发改局

20

12

8

1

区经科局

20

12

8

1

区教育局

15

10

5

1

区民政局

15

10

5

1

区司法局

15

10

5

1

区财政局

15

10

5

1

区人社局

20

12

8

1

区环保局

15

10

5

1

区住建局

15

10

5

1

区交通局

15

10

5

1

区林业局

15

10

5

1

区农业局

20

12

8

1

区水务局

15

10

5

1

区文旅局

15

10

5

1

区卫计局

15

10

5

1

区审计局

10

6

4

1

区投促局

10

6

4

1

区食药监局

15

10

5

1

区安监局

15

10

5

1

区统计局

15

10

5

1

区城管局

15

10

5

1

区档案局

5

3

2

1

区志办

5

3

2

1

区供销社

5

3

2

1

区工商局

15

10

5

1

区质监局

15

10

5

1

泸州化工园区管委会

10

6

4

1

区公安分局

10

6

4

1

区国土资源分局

10

6

4

1

区国税局

10

6

4

1

区地税局

10

6

4

1

区气象局

5

3

2

1

附件2

2016年度政务信息、政务调研考核计分办法

一、政务信息考核计分办法

(一)政务信息任务分值占总任务分值的100%

(二)计分办法。

1. 文字信息“报送分数”按上报条数计分,每上报1条计0.1分,得分超过下达任务的按满分计算。

2. 《纳溪政务》:原则上每周编载一至二期,主要编载各镇(街道)、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的综合信息。信息要求准确真实、直入主题,避免陈词滥调,打破框框套套。1/条,简讯0.5/条。

3. 《要情专报》:要情专报属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刊物,主要刊载各区县在全市、全省、全国的先进事例、先进工作和先进经验做法。相关镇(街道)、区级部门要及时发现、收集、编撰,并及时递交给相应区领导秘书修改上报。被市政府办公室《要情专报》采用的每条加5分,获市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转报省政府办公厅《要情专报》采用的,每条加10分,获省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8分;被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要情”“国办专报”采用的,每条加25分。

4. 转报并上载的信息加分:转报市政府办公室《泸政快讯》被采用的,主条加3分,简讯加1.5分;被省政府办公厅《川政晨讯》采用的信息每条加6分;转报市政府办公室图片信息采用的,每条加2分(市政府办公室要采用涉及市级以上领导的图片信息,请各单位及时报送)。

5. 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要及时捕捉在全市、全省、全国有价值的信息源,做好收集上报。同时按时向区政府办报送约稿信息,未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纳溪政务》每条扣2分、《要情专报》每条扣5分。

6. 区投促局的招商引资进展情况或突破性项目、区发改局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区统计局相应指标完成情况、区经科局四大产业发展情况,在每月10日前、季度初报上月(季)的指定信息情况,未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的部门,每月扣减2分。

(三)凡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的,每发生1次扣减4分。

二、政务调研考核计分办法

调研文章实行另行计分,考核分数不计入政务信息总任务考核分值,在市政府以上刊物发表可算完成任务。上载区级《政务调研》每篇得20分,上载市级《政务调研》每篇得30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得40分(不累计计分)。得分不设上限。

三、通报和考核

(一)区政府办将每季度对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采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年终分别对得分进行统计、排名、通报。

(二)凡未完成全年政务调研和政务信息任务的,区政府办将根据任务完成比例据实扣减目标管理分。

附件3

《要情专报》示范稿

大力实施商标战略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获省政府领导签批)

近年,泸州市纳溪区将商标作为“兴业、强企、富农”的重要抓手,全力实施“品牌强区”战略。全区现有注册商标966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证明商标2件、著名商标12件、知名商标28件,集体商标4件,品牌数量居全省前列。连续3年成功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2件以上,商标申请注册量年均增长超过30%,被评为“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今年4月,纳溪区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在四川省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构建纳溪模式,推进商标培育

一是战略引领。成立由区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商标战略工作领导组,出台《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体系。力争到2020年,商标注册突破2000件、商标国际注册50件、地理标志10件,工业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80%以上;国家驰名商标5件以上,省著名商标25件以上,集体商标15件以上;建成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2个。二是优化环境。以“围着企业转、帮着企业办”为服务宗旨,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和政策环境。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标品牌创建。对获得驰名、著名、知名、证明和集体商标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2万元、10万元、6万元奖励。三是梯级培育。坚持“突出重点,梯次发展”工作思路,倾力打造“纳溪商标集群”。仅2014年,我区新注册商标500余件,其中“泸天化”尿素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纳溪特早茶”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拟定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清单”第一批名单;“乐道子”林下鸡、“川泸”机械、“天府”酒荣获“四川省著名商标”;“云溪牌”打印纸、牛皮纸和“顺记烧坊”被评为“四川名牌”;“源高牌”大米和鸡蛋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二、做强纳溪制造,夯实基础支撑

一是标准化引领。以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产品竞争优势。成功创新中国成立家级“枇杷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稳步推进中国白酒酒庄文化服务、茶叶栽培与茶庄经营、林下鸡养殖3个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功创建4个省级(优质猪、林竹、凤羽茶、林下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标准化覆盖率高达80.1%。“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商品“靶向式”抽检,提高不合格商品发现能力。近三年,共抽检商品500批次,查获商标侵权案26件,涉案资金500余万元,其中2013年查获冒用奥林匹克标志白酒3800余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三是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商标强企作用,全区拥有商标企业700余个,其中规上企业92个。泸天化“工农牌”尿素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前列;华明酒业成功培育“顺记烧坊”、“船山老窖”、“天赐良缘”3个四川省著名商标,实现销售收入5.6亿元,入库税金2112万元;四川宏图物流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全省首家成功挂牌的物流企业、全市首家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

三、唱响纳溪名片,助力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营销推品牌。利用“节会”推广平台,积极组团参加西博会、农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活动。连续三年举办“中国·四川茶叶开采活动周”,成功举办“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旅游节”“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首届纳溪金秋桂花生态旅游活动周”等节庆活动。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区”“中国名茶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称号。二是带动产业促转型。坚持“商标兴业、商标强企”思路,带动“五大百亿产业”转型升级。煤气化列入全省高端成长型产业项目,东方农化新型农药技改项目基本竣工,新火炬“氧18”项目启动前期工作;依托“清溪酒谷、酒庄群落”等商标品牌,全力推进酿酒基地暨“中国酒镇·酒庄”项目建设;以争创“四川省旅游强区”为目标,天仙硐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凤凰湖、云溪温泉景区初具形象,欢乐派海滩公园建成投运;全力争创“全国林业产业20强县”,建设全国唯一以竹为主题的“泸州竹产业园区”;充分发挥“纳溪特早茶”品牌优势,建设“泸州茶产业科技园区”,全力打造“全国特早茶第一大县(区)”。三是积聚后劲助发展。商标战略的持续推进,有力带动了全区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全区gdp118.1亿元,同比增长了10.3%,每亿元gdp拥有的省以上品牌产品数量为0.113,远高于全省0.056的平均水平;农民人均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达11%10%19%,分别排名全市第1、第2、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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