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00 【字体:

泸纳府办函〔2017〕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逐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扎实做好内容保障

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上开设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以下简称“专栏”),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做好专栏内容保障,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在专栏及时公开有关工作情况,并对公开的信息内容从严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完整、准确、规范及时,不涉密、不泄密。信息上载途径:电子政务外网上的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

四、切实强化监督考核

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通知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要在20171210日前向区信息公开办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区政府办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其作为各单位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

 

附件:2017年泸州市纳溪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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