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区政府第六届专兼职督学的通知
泸纳府办函〔2017〕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为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督学队伍,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根据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教督〔2016〕2号),结合《纳溪区政府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泸纳府办函〔2013〕11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聘任桂华利等4位同志为区政府第六届专职督学,聘期3年;聘任赵永忠等30名同志为区政府第六届兼职督学,聘期3年(名单见附件)。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附件
纳溪区政府第六届专兼职督学名单
一、区政府第六届专职督学
桂华利 易小川 雷震宽 范明智
二、区政府第六届兼职督学
赵永忠 袁国祥 肖玉梅 古 石 孙 强
舒俊涛 李 治 陈远桐 肖 权 胡大会
熊月志 张 剑 朱德平 商正银 陈凯刚
朱健聪 丁庆炎 朱育权 余 庆 何小平
同 燚 邱康平 林 岗 先礼芳 王 霞
同 钢 肖明莉 罗永利 王洪波 孔祥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