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富派出所和新乐派出所合署办公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实施公安部提出的“大部门、大警种”的改革战略和封安副市长提出的“整合资源、集约用警”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提高警务效率,强化便民利民各项措施。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公安局批准,安富派出所与新乐派出所将于11月21日起进行合署办公,办公地点为金康路21号(原安富派出所),合署办公后安富辖区、新乐辖区各项警务工作均由安富派出所统管,统一咨询和报警电话为:0830—4252226,0830—4281902。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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