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9-28 11:03:02 【字体:

 

泸纳府办发〔2023〕17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纳溪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泸州市纳溪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全方位全周期生命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泸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泸州市纳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纳溪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保持与《泸州市纳溪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相衔接,制定《泸州市纳溪区“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升人口素质为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克难攻坚、加快发展,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健康纳溪建设稳步推进,有效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等突发疫情,经受住了新冠感染疫情考验,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县域社会与经济概况

纳溪区位于四川盆地南部,长江之南,永宁河下游两岸,东连合江县,南接叙永县,西接江安县,北邻泸州市江阳区,东西宽41千米,南北长46千米,辖区面积1150.22平方千米,辖大渡口、护国、打古、上马、合面、丰乐、白节、天仙、新乐、龙车10个镇及安富、永宁、东升3个街道办事处。2020年,全区常住人口35.4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58%,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97.3亿元,年均增长6.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4亿元,同口径年均增长9%。

二、“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构建覆盖全区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铸就“健康纳溪”新模式,为建设“绿色产业基地,秀美人文纳溪”和现代生态新城提供坚实健康基础。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36人增长到2.70人,注册护士数从1.56人增长到3.21人。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2.8名。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从5.59张增至6.48张。医护比进一步优化,从1:0.97增至1:1.35。人才队伍和临床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共计引进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9人,建成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0个,顺利完成“十三五”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预期目标。

三、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以来,一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纷纷落地,泸州市中医院城南院区已建成投用;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为突破,整合一定区域的人员编制、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医保资源等,建立综合协调利用机制,确保全区内的医疗卫生人才作用发挥更加良好,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成功创建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区中医医院二级甲等、区疾控中心二级乙等、区妇幼保健院二级乙等医疗品牌。建成标准化镇卫生院10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村卫生室212个,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100%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了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其中,护国中心卫生院已达到推荐标准。

四、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改善

“十三五”期间,我区全力推进健康纳溪建设,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改善健康影响因素,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全区城乡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74.88岁提高到77.33岁;持续强化妇幼卫生保健和生育服务,妇幼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76.86/10万下降到14/10万,婴儿死亡率由4.61‰下降到4.2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6.92‰下降到5.98‰;不断加强健康教育,全面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11.5%提高到24.81%。

五、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区不断强化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增至31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5.97万份,逐步实现对居民个人开放查询;传染病防控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均达到100%,肺结核发病率由57.54/10万降至43.32/10万,艾滋病感染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从85.38%提升至95.60%,治疗成功率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达到90%以上;成立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保持常态化运转,规范处置新冠相关疫情,截至2020年我区无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报告,经受住了疫情的严峻考验,维护了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重精神障碍、慢性病等疾病预防和控制取得良好成效。力争创建示范区,先后获得“四川省免疫规划示范区”“四川省口腔卫生综合防治示范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四川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称号。

六、中医药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通过城乡统筹发展,整合全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龙头领先、枢纽联动、基础扎实”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格局。2018年纳溪区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泸州市中医医院城南院区基本建成,纳溪迎来首家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我区中医药卫生事业打开新局面。全区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镇卫生院全部建成了中医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全覆盖。建成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5%以上。

七、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以加强

一是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到2020年全区卫生系统评定正高级职称9人。二是继续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训。“十三五”以来,纳溪区共引进医学硕士研究生3名,执业医师以上职称人员30名。三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确保空编率控制在15%以内,确保每个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师。四是落实人才培养激励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继续开展表彰“十大名中医”“十佳护士”“十佳公卫人员”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保障机制。

八、卫生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按照国家的4631-2的总体规划,实施了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完善了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纳溪区强力推行5G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创新“区、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服务新路径,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接入远程诊疗、基层信息系统,10个镇卫生院和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均实现“智能化”,165个村卫生室实现远程诊疗全覆盖,逐步实现群众就医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医疗”模式的转变,打造出医养结合的“纳溪样板”。初步实现全区居民的健康管理与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和县域内的业务监管与辅助决策协同,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相关信息和网络化、信息化的健康服务与健康管理。

 

第二节 问题与挑战

 

一、主要问题

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弱项依然突出。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2020年,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48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7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3.21人,部分指标仍低于全省、全市水平。农村地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仍然短缺,镇卫生院在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才结构等方面都明显滞后,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优质资源短缺。二是优质医疗服务资源薄弱。区级医院“高精尖优”发展不强,基层服务能力仍是薄弱环节,社会办医专科特色不突出,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尚有差距。三是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数据收集分析、实验室检测等能力还需持续提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共卫生人员配置不足,更换较频繁,大部分人员缺乏实际经验,就规范做好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前期处置尚有差距。四是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升级。卫生信息化建设尚缺乏统一规划和设计,信息技术标准与规范应用滞后,导致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及与上级医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不足,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信息的安全体系建设仍显薄弱。五是卫生健康人才仍然十分短缺。医疗机构临床等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精神专科、肿瘤科、心血管科等专业人才十分短缺,紧缺重点专科发展不够。

二、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及生活方式变化等,也给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二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三是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一老一小”等多重健康需求迸发,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增大。“十四五”时期,需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联系和重要内涵,构建适应现代化发展水平的整合型、智慧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促进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实施泸州市委“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加快融入“一体”发展,以全面推进健康纳溪建设为引领,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主题,以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用人体制机制,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现医疗布局均衡化、服务全民化、诊疗远程化,推动纳溪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着力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县域协调、运转有效、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纳溪人民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纳溪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绿色产业基地,秀美人文纳溪”和现代生态新城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牢牢把握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办医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需求。

坚持中西医结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县域内资源整合,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整体规划。大力发展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以基层为重点,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健全医防协同长效机制,强化重大疾病早期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平战结合体制。

坚持区域协同,共建共享。建设医疗卫生次中心。到2025年,打造1个医疗卫生次中心,与辐射镇建立成紧密型医联体,构建县域内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逐级下沉。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效能。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三联医改”和系统创新,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构建分级诊疗新秩序,提升就诊满意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支付、人事薪酬等配套政策,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建设高效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惠及全体居民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全覆盖;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总量大幅增加,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基层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明显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建成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医卫改革持续深化;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卫生健康科技与信息化等技术充分利用;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与服务模式有较大转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县域卫生健康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

 

表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性质

疾病预

防控制

体系

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0.0132

0.015

预期性

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

疗救治

体系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约束性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100

约束性

床位和

人力配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48 

8.0

预期性

其中:区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31

5.27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7

0.8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0

2.75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21

3.40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42

0.5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8

3.93

预期性

11

医护比

1:1.35

1:1.36

预期性

1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10

1:1.16

预期性

中医药

服务体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

1.2

预期性

1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1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

4.6

预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66

85

预期性

健康

水平

18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33

78.33

预期性

1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床位。

 

 

第三章 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一、资源布局基本要求

全区统筹规划,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区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设置。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构成,主要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老年医养结合、婴幼儿托育等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按照层级梯度配置,形成覆盖城乡、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纳溪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物质基础和设施保障。

(一)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医院)。

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政府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

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的有效补充,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或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中医、精神、肿瘤、儿科、检验、影像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等服务。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合理界定功能职责。创建“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持该机构标准化建设,除承担保健、医疗工作任务外,协助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业务规划、培训督导、技术推广等工作。保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卫生监督机构。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承担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任务。

精神卫生机构。设泸州纳溪蓝山郡精神病院为纳溪区精神卫生机构。完善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主要承担本辖区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推进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设立精神科(心理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专业精神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

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包括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每个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建设的镇卫生院。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选择1/3左右的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卫生院。

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分别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和慢病管理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区域一般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慢病管理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医院。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不足3万的街道办事处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辖区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慢病管理等工作。

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对村较大、人口较多和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与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在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慢病管理等工作。

诊所、医务室(卫生室)。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四)其他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县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发展疗养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区内至少设一所康复中心。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按照法律、法规和区域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卫生健康服务或管理机构。

 

第二节 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合理增加床位规模。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8张,其中区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27张,按照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合理配置治疗性床位。同时优化床位结构,床位增量优先向传染病、重症、肿瘤、精神卫生、中医、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

二、人力资源

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快提高医生和护士配置水平,增加基层卫生和短缺人才供给。到2025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增长到150人,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75人(其中中医类别1.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4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人,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加强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三、医疗技术

推进区级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推动区级医院,以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为主线,注重基础专科能力建设,聚焦心脑血管科、内分泌科、呼吸科、妇产科、口腔、儿科、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等,争取建设成市、区级临床重点专科。鼓励医疗高质量发展,努力提高病例综合指数(CMI)、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创新发展中医药技术,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到2025年,区人民医院肾病内科、呼吸内科、手术麻醉争创市级重点专科,区中医医院肛肠科争创市级中医重点专科、针灸科争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加强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发展基层呼吸、儿科、骨伤、康复、针灸以及慢性病、老年病等特色科室服务项目。

四、设备资源

综合考虑我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定位,统筹规划全区大型医用设备实行类配置和布局,坚持分级适宜配置和资源共享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监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加强救护车、应急指挥车、专业救援车、队员运输车和卫星通讯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配置。到2025年,力争每3万人口救护车数量达到1辆,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配置数量。

五、信息资源

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互联网+等新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规划建设高水平县域卫生健康信息化体系。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整合和完善部门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建设纳溪区整体医疗卫生专网,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全区卫生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接入泸州市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计生管理四大数据库,覆盖全区100%人口。

 

第四章 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健全以区疾控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区疾控中心创建成“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更新完善检测设备设施,积极推进区疾控中心加强型生物安全防护二级(P2+)实验室建设。持续提升区疾控中心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明确职能职责。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线设计,构建“分层级、分区域”各有侧重、“区—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有序衔接的疾病防治控制体系。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筑牢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防协同配合,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提升防控能力。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巩固“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等疾病控制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依托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加快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四化”建设为抓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的卫生应急体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着力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推进智慧疾控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等哨点作用。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等系统,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实现市、县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构健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打通并强化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确保传染病信息实时直报和患者就医症状信息直接抓取,实现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及时报告。拓展信息报告渠道,建立实验室检测信息收集和动态监测系统,鼓励社会公众主动报告疑似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应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的转换时间。

 

第三节 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一、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统筹规划布局,加强方舱医院建设,大型公共建筑预设平疫结合改造接口。支持新建、改扩建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鼓励有条件的传染病院区建设独立的儿童传染病病区,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不低于50张。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区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根据人口规模和疫情防控需要,可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各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鼓励中心卫生院和有条件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推动紧急医学救援站建设。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等卫生应急救援能力。推动紧急医学救援站建设,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提升卫生应急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打造可以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依托区级综合医院建立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背囊化快速反应分队),拥有依托救护车的中短途快速反应能力和不依赖机动车的短途突击能力,拥有一定程度的独立野外自我保障能力,满足各类较大及以下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需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提高灾害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提升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以镇、街道为单位覆盖率达75%以上。充分利用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储备,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广泛动员和有效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作用。

 

第四节 建立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完善全区中医药应急指挥机制。全面加强中医药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调度机制和中医药第一时间介入、全程参与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中医药应急防治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发挥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应对重大疫情防控中的独特作用。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抓好重大传染病中医诊疗方案、技术指南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推广中医药群体防治方案和防治技术,健全中西医结合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科室和专家队伍。完善中医药应急保障机制。完善中西医救治同等救助保障机制。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

专栏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区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疾控中心加强型生物安全防护二级(P2+)实验室建设。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建设:区疾控中心创建成“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第五章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优质高效”区级医院,发挥区级医院县域医疗龙头作用,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区级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加快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在区级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

二、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以区级医院为基础,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优势临床专科。积极争创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疾病、罕见病、少见病、疑难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到2025年,区人民医院肾病内科、呼吸内科、手术麻醉科争创市级重点专科,区中医医院肛肠科争创市级中医重点专科、针灸科争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三、健全专科医院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争取投入,建设标准化的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展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区妇幼保健院具备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和服务能力,在辖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到2025年,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并力争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

加强精神卫生建设,完善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

四、护理、康复、老年、安宁疗护医疗机构

鼓励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老年、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到2025年,建成市级以上安宁疗护试点示范机构3个。

 

第二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品质、规模、信誉、稀缺性等为特征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医联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

 

第三节 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构建以区级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一、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个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镇卫生院、10个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100%达标,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布局护国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100%,规范化建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达标率达到100%。

根据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办好1所达标村卫生室,筑牢村级医疗卫生网点,所有建制村卫生室100%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在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等布局和建设2个左右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到2025年,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10%达到推荐标准。

三、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以构建县域医疗大体系为引领,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牵头,在中心镇建设1个医疗卫生次中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提升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与区级医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区妇幼保健院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提高防治结合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

二、完善平急结合

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应急培训、演练、征用机制和医务人员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的“平急”转化能力。健全应急状态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机制,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定期治疗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三、推进分级诊疗

建立分级诊疗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对基层倾斜力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上转患者优先接诊,并及时向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诊疗信息。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

四、促进学科协作

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五、推进医联体建设

支持区级医疗机构与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市直属医疗机构合作组建医联体,建立稳定的业务技术协作关系,快速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

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有效沟通。鼓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专栏2  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泸州市纳溪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纳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麒祥健康综合体建设项目;纳溪区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泸州市纳溪区中医医院住院、药剂大楼建设项目。

 

第六章 健全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一是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每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二是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三是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办优做强区中医医院。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科室设置,做优做强优势专科,补齐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短板,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区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突出特色优势,争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推进区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和补缺补短建设,到2025年,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达到三级标准。

 

第二节 筑牢基层中医服务阵地

 

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完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加强中医馆标准化和服务内涵建设,建成一批示范中医馆,重点加强中医诊疗环境改善、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改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示范中医角”(中医阁)建设,打造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到2025年,示范中医馆和示范中医角(中医阁)比例分别达15%、1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稳定在50%以上。

鼓励发展社会办中医。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提升社会办中医质量,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广泛使用传统诊疗技术,提供融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实施传统中医诊所惠民行动,全面推进中医类诊所备案制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到2025年,力争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诊所数量达50家。

推动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聘请一批知名老中医专家坐诊,邀请上级医院知名教授、学术带头人前来带教、授课、手术,组织市区名中医开展 “师带徒”工作,做好学术流派的传承和发扬,通过师承教育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市级名中医、专家人才遴选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全区市级名中医或学术带头人1人。切实发挥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培养,构建初、中、高级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培训,持续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项目,组织全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培养融汇中西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基层西医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

 

第三节 强化中西医协同发展

 

健全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国家标准。优化中西医资源布局,支持将民营医院改建为相应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实施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行动,力争建设一批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全部设置标准化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中医床位数达5%以上。

强化中西医结合诊治能力。加强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医疗团队,支持综合医院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肿瘤、急诊、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允许中医类别医师在非中医临床科室按照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科目开展诊疗工作。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的中西医协作关系,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加入多学科诊疗团队。针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共同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完善中西医结合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激励考核机制,把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实践和效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日常管理制度或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临床协作,联合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西医攻关,完善重大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中西医协同应急机制,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院前急救体系。加强中西医结合质量管理,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专栏3  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

1.区:建好全区中医药服务龙头,完成区中医医院住院药剂大楼建设项目,到2025年,区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达到三级标准。开展区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争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遴选推广5种治未病方案。

2.镇(街道):完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加强中医馆标准化和服务内涵建设。

3.村(社区):推进“示范中医角”(中医阁)建设,打造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第七章 构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依托公办幼儿园、区妇幼保健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优势资源,结合我区实际,探索以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为主,企事业单位、园区、社区等托育模式为辅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全区托位数量达到1100个,初步形成群众能接受、机构可运行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区托位数量达到1665个,即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6个,普惠托育占比达50%以上,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

科学规划托育服务布局。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特点和群众托育需求,科学规划布局一批普惠性托育机构,不断满足群众托育需求。同时,加强同6个月以下婴儿照护和3岁以上幼儿学前教育有序对接,确保全生命周期服务无缝衔接。

大力支持托育机构建设。支持园区、企业、社区、幼儿园等单位示范举办普惠托育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不断扩大普惠性托位有效供给。加快完善普惠托育相关优惠政策,调动各方力量,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优先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保障托育机构安全运行。按照“安全第一”要求,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标准,规范托育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婴幼儿安全。同时,根据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科学安排婴幼儿生活和活动,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全面发展,确保婴幼儿健康。

强化托育机构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全面统筹领导辖区普惠托育发展各项工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

 

第二节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区妇幼保健院为主体,区人民医院为技术支撑,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政府主导、布局合理、功能健全、上下联动、管理规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全面改善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5年,区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并力争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

二、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区人民医院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全面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全区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到2025年,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5/10万、3.35‰以内。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区妇幼保健院应当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

四、持续健全“两癌”防治服务网络

认真实施城乡居民“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普查工作,提高两癌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深化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扩面试点。加强“两癌”初筛机构、诊治机构能力建设,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区妇幼保健院作为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管理中心,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五、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各级各类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7名、床位增至2.50张。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构建以区级医疗机构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配备医师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到2025年,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市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

 

第三节 夯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一、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

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布局,构建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老年科比例达85%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全区养老床位数40%。鼓励有条件的区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老年医疗床位。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每年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让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发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完善适老化改造,创造老年友善就医环境,到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深化医养服务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托管运营、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引进医疗机构,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同时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打造纳溪样板,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完善医养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医养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依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护理院、床位富余的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服务。开展以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切实有效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

 

第四节 完善职业健康支撑体系

 

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防治服务体系技术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区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合理配置区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预防医学、临床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5%。鼓励建立区级职业病防治相关领域质量控制中心。鼓励区疾控中心积极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能力

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在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依托现有机构和资源,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护工程设计、工程控制技术和装备、工程治理、个体防护等标准的推广和应用。

三、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作用,按照“市诊断、市区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协助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其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配置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第五节 强化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完善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推进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设立精神科(心理科),鼓励非精神科临床医生通过培训考核增加执业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科诊疗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卫生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非精神科临床医生通过培训考核增加执业范围,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就医。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逐步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动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作为平安纳溪、健康纳溪建设重要内容,推进在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逐步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构健全方位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探索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

 

第六节 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科学统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资源,合理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及其床位供给。支持区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00%设置康复医学科,并按医院床位总数2-5%的比例设置康复床位。建立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对医疗机构中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规范培训,探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全科医学科、骨科、神经内科等专业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治疗师、护士供给,到2025年,力争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康复科室建设,推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康复方案和中医康复适宜技术,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鼓励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社区康复机构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

三、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提升区级医院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依托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工作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医疗门诊(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专科或康复门诊建设,制订社区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推广适宜康复医疗技术,规范家庭医生康复医疗服务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开设康复专科门诊或诊所,开展日间康复,鼓励康复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第七节 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工作场所为延伸的健康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能力建设,构建区、镇(街道)二级专业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确保每个镇(街道)有1名专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探索建立基层村医、公共卫生人员、乡村干部为一体的新型健康知识传播骨干队伍,筑牢基层健康教育网底。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场所建设,督促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场所建设。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阵地作用,提供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服务。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具体科(室)负责相关工作,接受区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医院健康教育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危险行为干预。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开展公众健康素养等相关监测及干预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相关科(室)负责向辖区居民普及健康知识,落实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措施。

 

第八节 构建优质采供血服务体系

 

在主城区、各镇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构建半小时献血圈。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推进群众用血退费便捷化,关口前移,推进区人民医院实现用血退费信息化。

专栏4  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工程

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区人民医院全面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2.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纳溪区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3.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麒祥健康综合体建设项目。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4.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在主城区、各镇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

 

 

 

第八章 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 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选拔培养指挥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分析、院感控制和风险沟通等方面的专业骨干,到2025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不少于1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加大公共卫生医师培养力度。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结构,健全“首席监督员”制度。支持卫生监督人员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实施全区卫生监督人员3年轮训计划。强化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助产士、儿科医师等人员培训。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四项培养计划”。一是实施“医德医风”培养计划,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实施“提能集训”培养计划,组织副院长以上干部到高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实施“院长助理”培养计划,每年公开选拔一批优秀中层干部,交叉挂职到各医疗机构任院长助理,进一步充实卫健系统后备干部人才库。四是实施“院长提能”培养计划,选拔医疗卫生机构优秀院长或副院长到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挂职学习,进一步充实卫健系统区管后备干部人才库。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优化基层人才引进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优质人才的吸引力度,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板。结合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可在总量内每5年动态调整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推进“区招镇用”“镇聘村用”。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实施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本乡本土医学生回乡就业,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重点引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力争每个镇卫生院达到2-3名。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帮助受援地区培养本土医疗卫生人才。确保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化。坚持增量提质、均衡发展策略,加快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区内人才区、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管理。

四、加强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引进与培养

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重点,加强医学学科和专业团队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和深度合作,引进一批高素质、高学历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保证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医学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储备。到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本科以上学历达到4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5%,力争高级职称人才达到100人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数达到300人以上。

 

第二节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深化科卫协同、区域协同、军民融合机制,积极融入全市医学研究科研布局,依托西南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平台为地方临床研究、医学科技创新服务;依托西南医科大学成果转化基地,带动地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医学科研协同发展。聚焦医学前沿技术、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等重领域,深入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增育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第三节 推进数字卫生建设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全面接入泸州市组建的泸州健康大数据中心,健全医疗健康大数据统一采集、数据标化、协同共享、归类存储的规范和框架,推动实现医疗健康大数据在平台精准汇聚、集中存储、统一管理。持续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共享,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强化医疗健康数据应用。加强卫生健康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平台的应用,推进医疗卫生大数据在管理决策、临床科研、健康管理、医疗康养等领域的应用。强化县域医疗健康数据统计能力。健全县域医疗卫生数据统计机制,统一卫生数据统计口径与报表形式,规范卫生数据收集整理流程,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数据统计分析整合能力。到2025年,力争我区50%的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级智慧医院,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区域LIS系统、家庭医生签约、全自动体检等系统的应用。

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推进智慧医疗在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项目和内涵,实现区级医疗机构推行智慧医疗服务项目。强化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实现检验检查结果在线共享,以信息支撑服务,引导患者有序便捷就医。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通过大数据应用和云平台技术实现相互结合,全面接入泸州市区域HIS、区域影像、区域临床检验、区域体检、区域健康管理等区域化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推广使用,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扫码就医”。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疾病诊断能力。

 

第四节 落实医疗卫生法治体系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医疗卫生(健康)系统,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推进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健全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切实提升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纠纷的平台及机制。鼓励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地依法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按照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卫生监督执法车按监督执法人员每8人配备1辆的标准进行配置,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依托省级信息化平台,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镇(街道)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争取创建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

 

第五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持续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和省际(市)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序做好到期批次集采药品耗材续标工作。推广运用贷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药械招采平台,推动全区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针对部分低价药、非常用药品存在涨价及短缺情况,依托国家药品使用监测系统、短缺药品信息质保系统,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监测,落实分级应对责任,提高短缺药品保障能力。建立县域内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推进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定点药店三方信息共享,构建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新型药事服务模式。对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落实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支持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动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将临床价值高且经济性评价好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并对中医药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推进实行医疗康复、安宁疗护、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完善和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制度。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门诊共济保障,按规定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继续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创新,完善监督考核,逐步形成适应工伤保险特点的费用支付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六、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并完善员额制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分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优化临床评价指标。推动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大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补助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专栏5  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到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本科以上学历达到4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5%,力争高级职称人才达到100人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数达到300人以上。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重点引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力争每个镇卫生院达到2-3名。空编率力争控制在8%以内,城乡每万居民拥有4-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力争每个镇卫生院不少于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做到全科医生全覆盖。

2.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力争我区50%的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级智慧医院。推动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等级。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目标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抓部署、抓推进、抓监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研究重要事项,及时解决改革管理重大问题,健全卫生健康发展考核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量化落实。区级有关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内容作为健康纳溪行动具体任务。区卫健局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措施落实。完善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保障。

 

第二节 落实部门责任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机构编制、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医疗保障、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区发展改革局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区委编办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区财政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区医保局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完善投入保障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落实政府对符合县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努力拓宽卫生投入渠道,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卫生投资领域,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支持社会办医,动员社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形成多元化筹资机制和举办卫生健康机构的格局。

 

第四节 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权责。全面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夯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健康纳溪行动推进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健康纳溪行动及相关工作。学校按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第五节 开展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论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强化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科学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确保规划实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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