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26 00:00:00 【字体:

泸纳府函〔2022〕8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承接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发〔2022〕16号)精神,现将《泸州市纳溪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泸州市纳溪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和《中共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二批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泸编办发〔2022〕8号)精神,结合纳溪区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基层行政管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等问题,努力破解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基层治理能力“双提升”。

二、工作目标

根据各镇(街道)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基础条件等,分类将点多面广、镇(街道)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镇(街道)。厘清镇(街道)与区级部门的职责边界,健全区镇(街道)赋权事项协作配合机制,确保赋权事项落地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赋权范围。《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共126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纳溪区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114项行政权力事项)。事项清单均为行政处罚,涉及8个领域,其中自然资源规划领域4项,城市管理领域27项,交通运输领域7项,水务领域17项,农业农村领域35项,文化领域8项,应急管理领域4项、林竹领域12项。

(二)分类赋权。以“一类镇(街道)、一张清单”为目标,根据泸州市“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纳溪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片区划分为泸州主城区纳溪片区、大渡口茶酒特色产业聚合区、护国农旅融合发展实践区、白节竹生态康养旅游区、龙车近郊休闲体验区五大片区。结合片区划分、镇(街道)基础条件、承接能力等情况,按照中心镇(护国镇、大渡口镇、白节镇、龙车镇)、一般镇(新乐镇、丰乐镇、天仙镇、打古镇、上马镇、合面镇)、街道(永宁街道、安富街道、东升街道)三大类别进行赋权。赋予中心镇114项、一般镇103项、街道86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责任划分。赋权后,赋权事项由各镇(街道)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行使,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区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行业重大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

四、职责分工

(一)由区委编办牵头,结合镇(街道)发展实际,科学研判,以“一类镇(街道)、一张清单”为标准,分类梳理赋权事项,做好赋权事项清单编制、调整工作。

(二)区司法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在编人员办理综合类行政执法证;负责对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牵头组织区级主管部门对镇(街道)的执法活动进行检查、督查和案件评审、会商等;负责协调区级主管部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跨行业、跨区域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

(三)区级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指导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镇(街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开展行业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明确区镇(街道)职责边界。

(四)镇(街道)对本区域赋权承接工作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统筹保障场所、设备、人员、经费、制度等,提升业务承接能力,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赋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对扩权赋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推进赋权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要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对第二批赋权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服从大局,确保赋权工作按要求完成。在赋权过程中要做好工作的有效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赋权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承接不到位的镇(街道),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纳溪区第二批赋予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docx

           纳溪区赋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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