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区政府网站及政务 新媒体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7-22 18:11:32 【字体:

泸纳府办函〔2022〕8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等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政府网站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328条,其中纳溪要闻191条(通过该栏目向市政府网站供稿104条,采用47条),法定信息449条,意见征集1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回复12条,全域旅游信息36条,投资快讯16条,其他信息613条。政府信息综合公开情况较好单位: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对全区5个镇(街道)、7个区级部门正在运行的1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检查,均正常运行。更新情况较好账号:纳溪发布、健康纳溪、平安纳溪、纳溪应急管理。

(三)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情况。书记、市长信箱、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四川日报“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有话请你说”网络问政平台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率均为100%,4-6月办结率分别为93.81%、99.50%、96.62%。

二、存在问题

(一)区政府网站。对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重视不够,内容质量不高,原创信息少,民生信息个别栏目内容以新闻动态式信息或转载为主。部分单位第二季度未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运维管理不严,内容更新不及时,多次未更新。如微信公众号:纳溪文旅、天人共育。

(三)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部分单位未及时开展网上舆情巡查工作,舆情回应不够积极主动,存在拖延回复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禁止因上级要求而突击公开信息。

(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公开乡村振兴、教育、稳岗就业、医疗卫生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内容,减少新闻动态式信息,栏目信息不以转载为主。提升信息质量,纳溪要闻栏目做到每日有更新,确保每日向市政府网站供稿并被采用。对有发布次数限制的微信服务号要合理安排更新周期,确保当月和次月发布时间能有效衔接,避免造成逾期。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工作,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内容审核,严格审校流程,避免表述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等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舆情巡查工作,积极主动回应舆情,即查即办,缩短办结周期,大力提升舆情回应时效。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 

                                                 2022年第二季度区政府网站整改清单 

序号

存在问题

栏目责任单位

是否整

改完成

1

未公开政府信息

区退役军人局、区信访局、大渡口镇、丰乐镇

未整改

2

乡村振兴栏目的责任  单位未公开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

未整改

3

全域旅游部分信息显示  “暂无图片”

区文旅局

已整改

4

“教育”栏目未及时公开  热点信息

区教育体育局

已整改

5

未反馈“政务公开视频培训”的参培人次

区审计局、白节镇

未反馈

 

附件2 

                                                  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问题清单 

序号

新媒体名称

所属单位

类型

存在问题

1

纳溪文旅

区文旅局

微信

多次存在2周内无信息更新

2

天人共育

合面镇

微信

多次存在2周内无信息更新

3

新乐乐语

新乐镇

微信

2周内无信息更新

4

纳溪教育体育

区教育

体育局

微信

未合理安排更新周期导致逾期

5

纳溪应急管理

区应急局

微信

存在表述严重不规范(市上通报)

6

纳溪司法动态

区司法局

微博

存在表述严重不规范(市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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