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公文种类: | 解读 |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 文号: | 有效性: | 无效 | |||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纳溪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48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地林地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2024〕-629号)文件要求,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此次纳溪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纳溪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结果一览表
(二)纳溪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内涵一览表
三、成果的应用
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全面评估资源质量及分布情况,构建政府公示价格体系。能够显化自然资源资产的质量与价值,直接赋能有偿使用、资产核算、税费征管等相关工作,从而强化资源保护与合理配置,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兑现,实现自然资源管理从单一数量管控向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全面管护转型。
四、施行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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