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解读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8-11 15:31:21 【字体: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泸州市纳溪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县(区)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并对我区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或区委、区政府作出部署要求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主要内容

《泸州市纳溪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共8章。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述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第二章为指挥体系。主要阐述泸州市纳溪区减灾委员会、泸州市纳溪区减灾救灾专家组、镇(街道)减灾委员会组成等。

第三章为灾害救助准备。

第四章为信息报告和发布。主要阐述信息报告、会商核定、信息发布等。

第五章为应急响应。主要阐述一级到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等。

第六章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主要阐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

第七章为保障措施。主要阐述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

第八章为附则。主要阐述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考核奖惩、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

四、征求意见情况

分别于5月27日,将上述预案征求意见稿向全区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进行了意见采纳;同日,通过纳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后,未收集到修改意见。

7月4日,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

7月7日,提交区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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