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10:15:23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25〕7号)规定,我市从2025年10月20日起,进入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现将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二、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参保登记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外地户籍人员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高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地参保并到医保经办机构集体办理登记。



四、缴费渠道

(一)税务征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县(区)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泸州银行的所属网点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三)微信、支付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四)村(社)代办和学校代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到所属村组(社区)代办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高校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代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遇缴费失败,可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所在地税务分局、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五、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方式

由政府全额补助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再缴费;由政府差额补助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上述公布的缴费渠道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六、缴费及待遇政策咨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需咨询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


(一)江阳区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0830-2612395

江阳区医疗保障局:0830-3123951


(二)龙马潭区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0830-2518068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0830-2507976


(三)纳溪区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0830-4702337

纳溪区医疗保障局:0830-4116978


(四)泸县

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0830-8180763

泸县医疗保障局:0830-8171013


(五)合江县

国家税务总局合江县税务局:0830-5268959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0830-5269095


(六)叙永县

国家税务总局叙永县税务局:0830-6222794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0830-6518333


(七)古蔺县

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0830-7201933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0830-7233313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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