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城镇)

来源:区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0:58:37 【字体:


根据《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 72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组现场测评,拟确定敖治超、沈雪梅同志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止。如认为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830-4216601。

拟招用单位

拟招用岗位

拟招用人员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就业创业证号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情况

纳溪区安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保洁员

敖治超

510502********2236

54

5105020011034423

0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人民政府

劳动保障协理员

沈雪梅

510523********458X

46

5105030013003233

36

 


泸州市纳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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