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3193525;邮寄地址:泸州市华阳街道康城路一段15号交投大楼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科。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2日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先后多次指出泸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管网建设滞后问题。经过集中整治,相关问题虽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全市2022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46.92%,低于全省均值近10个百分点。 |
整改目标 |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1年提高20%。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底 |
整改措施 | 2024年12月底前,当年完成新(改)建管网2公里,排查检测管网2公里。2025年12月底前,当年完成新(改)建管网2公里,排查检测管网2公里。 |
整改完成情况 | 2024年12月底前,当年完成新(改)建管网23.251公里,排查检测管网2.072公里。2025年12月底前,当年完成新(改)建管网12.494公里,排查检测管网40.571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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