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溪区2025年淘汰落后产能验收的公示
按照《泸州市2025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泸经信环资函〔2025〕24号)有关要求,我区2025年共计2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4台电机及2台纸机属于落后产能需要进行淘汰,区经科局会同相关部门、镇街已对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我区落后产能淘汰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 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830—4296606;邮寄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路216号。
泸州市纳溪区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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